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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红会买药虚开发票及贩卖救灾帐篷"案件查明         ★★★
检察日报:"红会买药虚开发票及贩卖救灾帐篷"案件查明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网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27 15:47:59
 

 
“红十字会”买药虚开发票?谣传!
 
四川省中江县检察院两天内查明此案
 
    检察日报成都5月24日电(特约记者刘德华通讯员邹明斌) 针对日前互联网上爆炒的“中江县红十字会人员购买了1万多元救灾药品,要求开5万多元发票”一案,检察官冒着余震的危险紧急查办。经过两天努力,案情已经初步查清。
 
    四川省中江县检察院查明,该文章原文是网名为“中心两点”的网民在麻辣社区博客中所发,其内容为“我以前在成都市荷花池批发药品,一天有两个中江县红十字会的人来我们这里购买了1万多元的救灾药品,但要求我们开5万多元的发票。我们(成都制药一厂)没有答应,结果由隔壁通化一家药厂经营部开给他们了,该事件发生在1991年10月份”。而中江县红十字会批准成立的时间为1992年1月。“5·12”地震发生后,该文又被网民断章取义后发布到互联网上,引起众多网民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强烈反应。因此,网上流传的中江县红十字会有关人员在抗震救灾期间涉嫌贪污行为的内容不实。
 
    经查,中江县红十字会属于慈善救援性质的组织,无专职工作人员。中江县红十字会成立于1992年1月,涉及社会捐款、捐物由中江县财政局设立的专账统一管理。5月12日汶川地震以来,该红十字会及其相关人员已全部投入到抗震救灾中,该红十字会未接受任何形式的捐款捐物,也无任何资金,更未购买过任何药品或医药器材。
 
    网上那篇文章提到的成都制药一厂已于2001年改制为成都第一制药有限公司,其销售公司位于成都市蜀汉西路36号,隔壁无任何药厂的经营部,且该销售公司因地震已于5月14日搬迁到成都第一制药有限公司内。
 
    中江县检察院通过成都市工商局查询,该文章中提到“通化一家药厂经营部”,而成都市只有“通化市第二制药厂成都经营部”和“通化盛安堂制药厂成都经营部”,且两家经营部均于2002年注销工商登记。
 
    目前,中江县检察院已将这一网上发布谣言事件移交县公安局展开调查。
 
 
 
赈灾帐篷被贩卖?误会!
 
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还“红十字会”清白
 
    检察日报成都5月24日电(记者谷萍 通讯员吴涛) 利用灾后帐篷紧缺,假借“红十字会”名义抢运营利,四川省成都市一户外用品商店老板李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5月22日,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接群众举报,反映在“5·12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的紧急时刻,成都市一家户外用品商店出售“红十字会捐赠灾区的帐篷”。武侯区检察院立即组织反贪局和渎职侵权侦查科干警展开调查。
 
    经调查初步查实,该户外用品商店出售的标有“赈灾帐篷”字样并注有“锦江区红十字会李某收”的帐篷,是该商店老板李某自行从外地购置的一批帐篷,李某为使这批帐篷铁路运输方便,尽快运到成都销售获利,便盗用“锦江区红十字会”的名义;其本人并非“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这批帐篷也并不是红十字会的“赈灾帐篷”。
 
    目前,该户外用品商店老板李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经武侯区检察院查证,目前未发现“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渎职的行为。
 
 

 
 
文章录入:夜色    责任编辑: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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