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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医疗设备转赠有关事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网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3-27 10:29:19
 

 

赣红字200910

 

各设区市红十字会:

为改善我省贫困地区妇女儿童卫生医疗条件,世界妇女儿童基金(香港)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云南新财富投资有限公司向我会无偿捐赠一批妇科及耳鼻喉科、超声诊断仪等医疗设备。为使该批医疗设备能尽快开展相应的医疗救助工作,促进学科的发展,按照捐赠方的要求,受赠单位须购买相应的治疗用耗材。为此,我会将把该批医疗设备转赠给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临床医疗服务工作。现将有关转赠事宜通知如下:

一、 转赠原则

自愿申请,考察审批,签署协议,承担义务。

二、转赠对象

省内各级医院、中心卫生院或其它适合使用该仪器的医疗卫生单位。

三、 转赠要求

1、受赠单位承诺每年为一定数量的特困群众提供免费检查和治疗,特困群众资格由当地红十字会认定。各地免费治疗情况由各市红十字会汇总后报省红十字会。

2、受赠单位可根据各种设备组合自愿申请,填写申请表,并将申请表交市红十字会签署意见后,统一上报省红十字会。

3、签定三方(受赠方、捐赠方、监督方)协议(一式三份),随申请表同时上报。申请表和三方协议可登陆省红十字会网站下载(www.jxredcross.org.cn)。

4、各市、县红十字会要高度重视这次医疗捐赠活动,并安排专人负责基层推荐报送工作,同时请卫生行政部门对这次捐赠公益活动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

5、省红十字会根据各地上报申请表的具体情况与捐赠方商定分配名单,反馈各地。届时将举行捐赠仪式,并统一进行培训。

6、设备样机将在南昌同济医院展出,需了解有关情况,可直接联系。

联系人:南昌同济医院门诊部  吴主任

  话:0791-7105888

  址: 南昌市洪城路39号

7、申报期限:2009年4月1日-6月31日止。

联 系 人:夏晓雯

联系电话:0791-6255747  6252815(传真)

                           

附件:1、捐赠妇科医疗设备项目申请表

      2、捐赠妇科医疗设备一览表

      3、转赠云南捐赠医疗设备合同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红十字会  捐赠  仪器  通知   

  抄送: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卫生局,各医疗单位。

  江西省红十字会办公室           2009325印发 

                   共印100

1(略)

 

点击下载通知完整电子版及设备说明书

 

文章录入:夜色    责任编辑: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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