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铁道部《关于深入开展救护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设区市红十字会、铁路局局属各站、段(江西境内):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十一五”规划关于加强公共安全建设的目标要求和温家宝总理关于“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实施《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6〕27号)精神,现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铁道部《关于深入开展救护培训工作的通知》(红总字[2007]1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开展现场救护知识培训,对提高列车乘务人员、车站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增强自救互救能力,降低突发事故所致的伤残、致死率起着重要作用,是切实保护生产一线人员以及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举措。全省红十字会和铁路部门要提高开展现场救护培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合作。
二、红十字会要主动联系铁路部门,针对铁路乘务人员和车站工作人员行业特点,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结合救护师资、教学设备自身资源,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救护培训工作。
三、铁路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红十字会开展救护员的培训,与红十字会协商确定培训计划,组织人员分批参加培训。
四、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救护培训工作“四统一”要求,红十字会和铁路部门开展救护培训,要统一教学计划、统一培训教材、统一质量标准、统一考核发证。对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课程并经考试考核合格人员颁发统一的《红十字救护员证》。
江西省红十字会
南昌铁路局
二〇〇七年六月八日